水交社重劃區古墓挖掘工作,已挖獲六十多座古墓,年代最早可遠溯至明鄭時期,規模之大,可能是台灣發現最大的明清古墓群。民眾質疑,現場將墓槨吊離做法不專業;市府文化觀光處強調,此處古墓群非「遺址」,將墓「移地保存」以利進一步的研究、調查,是考古的專業,並無不妥。 


 市府進行水交社重劃區工程在元月發現古墓後,文觀處立刻邀台南市遺址古物小組前往會勘,之後委由台南藝術大學藝術史系的藝術史與考古團隊在現場協助做古墓及出土物的清理及記錄工作,兩個多月來除已挖獲六十多座古墓外,還有不少的古錢、瓷器、銅器等文物出土。

   日前民眾發現,現場人員將墓碑、陪葬品甚至墓槨吊離墓穴現址,並非清理後維持現狀,以利調查;另外,緊鄰古墓現場並進行水溝涵管工程,與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發現疑似遺址時,主管機關應採取必要維護措施的做法不同,質疑文觀處配合工程早日完工以便標售,對待古墓群的手法太過粗糙,不只違法,文觀處也有失職之虞。文觀處長許耿修解釋,這處古墓群在元月邀台南市遺址古物小組現場會勘時,就已認為不是遺址,沒有現地保存的價值。

一般所謂的「遺址」至少要有與重要的人物或特殊歷史事蹟有關才能構成,這裡葬的只是一般庶民,雖然墓群規模大,但重要的是墓本身及陪葬物,可了解前人的生活及墓葬方式,甚至透過墓碑了解先人的來處,具有研究價值,將墓槨「移地保存」正是考古上的專業做法,以利後續的研究。 許耿修強調,絕無配合工程完工的壓力,並已跟地政處協商該處工程暫停至六月底止,之後若再發現古墓,還是要通報、處理。

記者黃微芬南市報導 2009/03/30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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